【學會實踐】:為了敬虔操練自己

 

文/Ariellenina◎摘自聖靈月刊 / 期數:388期 ◎2010.01號

 

記得小時候,常常聽長輩說:「來到教會要敬虔,不可大聲喧嘩」,因此在那時很自然地就會將敬虔與「守秩序」畫上等號。

等到青年的時候,又被教導說:「在待人接物上,態度要莊重,不要隨便……」,所以那時就認為做人要穩重、講話得體才是敬虔。

之後又被教導「言行舉止要散發基督徒的香氣,要有基督徒的氣質」……,後來漸漸地發現,以上所列出來的現象都只能算是敬虔現象中的一環。

 

保羅說:「為了敬虔操練自己」(提前4:7 直譯),就是將「敬虔」成為操練自己的動機,起因是對耶穌的救贖之恩而產生崇敬的心,很自然地自覺想要作些事,討好救贖我們的主,親近這位被崇拜的對象。

 

到底我們該如何做,才是「為了敬虔操練自己」。

 

言語與思想上的敬虔

保羅在《提摩太前書》四章7節,要提摩太在敬虔的言語上操練自己,必須要棄絕兩種話語:「世俗的言語與老婦怪誕之語」。

可見保羅要提摩太「為了敬虔操練自己」,並不是只有在看得見的宗教行為,更重要的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思維,與閒談之間所表達的話語。

因為這絕對可以看出這個人所專注的什麼事,所關心的又是什麼。

舉例來說,當我們過於專注於媒體所編輯的新聞時,我們便自然說出與新聞媒體有關的八卦、議題,甚至透過包裝的「新聞故事」;

更嚴重的是,有人竟會不自覺地根據這些訊息來詮釋《聖經》,或是忽略《聖經》原意的方式來解釋媒體所報導的現象,充其量只是拿幾節大家熟悉的經文,點綴在所關心的新聞中。

 

事實上,真實的敬虔是把「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」之核心,實踐在思維、言語與行為之中。

 

有好行為的敬虔

以保羅在《提摩太前書2:9~15》,針對姊妹的勸勉為例,我們便可發現保羅所界定的「好行為」是發自本質上的流露,而不再只是專注於做什麼善事。

換句話說,當一個人本質上是敬虔的時候,他自然會根據神所安排他的情況,做出他應該做的好行為

反過來說,若我們認為只要作什麼事才是敬虔的時候,就會淪落被「證明我是敬虔」的想法綁架,

一不小心便容易像保羅所說的:「有敬虔的外貌,卻否定敬虔的大能」(提前3:5直譯),忘記敬虔的背後是要與神和好,最終活出與神和好的生命;甚至淪落到對真敬虔所帶來的信心嗤之以鼻。

 

順服真道的敬虔

有一種敬虔是不容易察覺的,因為有些人可以在行為上、言語上表現出合宜的風範,但事實上他們對最核心的價值──真理,卻是不以為然。

保羅提醒提摩太,敬虔是可以假裝的,因為敬虔的人會對屬神的事表現熱忱,這種回應有部分是顯露於外在的。

但有些人善於模仿這些顯露於外在的敬虔行為,但事實上他的內心世界卻是屬世界的,

他內心真正崇敬的對象不是「耶穌的救恩」,而是「得利」──從教會生活與人際關係中,找尋滿足自己需要的慾望。

保羅對他們有一套檢視的標準,那就是從他們對純正話語與合乎敬虔話語的態度來判斷之。

此時我們再回顧保羅所說的「有敬虔的外貌,卻否定敬虔的大能」(提前3:5直譯)中的「敬虔的大能」,

因為「敬虔」所產生的生命力,就是以順服真理的心來約束自己的生命

我們也可以體會保羅為何對「不走入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之純正的話語,以及這合乎敬虔的教訓裡」(提前6:3直譯)的人,有極大的排斥感:

一個不願意被合乎敬虔的道理與真理約束,即便他外在有許多看似敬虔的作為,這些「假敬虔」終究像膺品般被識破。

 

駕馭利己慾望的敬虔

保羅在《提摩太前書》提到另外一種的「假敬虔」,是與貪慾有關,也就是他所說的「存在以得利為目的之敬虔」。(提前6:5)

保羅並沒有要人根除「得利」的概念,事實上敬虔的人也是站在「得利」的基礎過屬靈的生活,只是他們把利益昇華到屬靈的層面。試問若信耶穌不能得永生,那信仰的利益又在哪裡?

他向提摩太提出一個解決的方法,那就是「伴隨滿足的敬虔是大利益」(提前6:6直譯)

 

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。(提前6:6)

 

我們的敬虔,別被感覺所操控、別被需求所控制、更別被證明敬虔所困。如此,我們「為了敬虔操練自己」的生命,才能被敬虔包裹,而綻放敬虔的果實。

 

完整文章:

http://www.joy.org.tw/file/holyspirit/388/201001-388-32.pdf

歷史上的今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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